(原标题:《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程序,保障股东选举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实施细则涵盖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适用此细则。
提名方面,非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需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被提名人需提交详细资料并作出书面承诺。
选举过程中,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累积投票方式,股东可将投票权投向一位或多位候选人,但不超过应选人数。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将在下次股东会补选。实施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