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锦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控制的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违反相关规定,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若公司未能在一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六个月内未完成整改,将被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整改的,将终止上市。公司已与相关方签订还款协议及质押担保合同,部分应收账款已质押并办理登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后续将至少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