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环宇股东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权益。规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主要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或15天发出。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自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