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环宇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决策水平。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及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审议重大收购、合并、分立等事项、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管理信息披露、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等。对外担保和交易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批,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或5日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需遵守相关规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