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环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定义了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并列举了具体的关联情形。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对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协议、研发项目转让、放弃权利、原材料和商品买卖、劳务提供、销售委托、存贷款业务、共同投资等。
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关联人需向董事会报备相关信息,公司应逐层揭示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分为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特定金额以上交易需提交相应机构审议。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况下,如单方面获益且不支付对价的交易可免于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关联方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制度禁止公司直接或间接向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提供借款或资金支持。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