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环宇内部审计制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保护股东权益。该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及完整性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价。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工作。内部审计部门需保持独立性,不受其他部门干涉,主要职责包括起草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财务信息、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等。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如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等。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点关注内部控制缺陷和重大风险,并及时报告。此外,内部审计部门还负责对重要事项如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进行审计,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审计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也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审计工作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