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环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规避义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规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具经济利益并经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并保存材料不少于10年。暂缓、豁免原因消除或信息泄露的,应及时披露。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