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聘任强巍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3.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4.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5. 审议通过关于搭建资金管控平台的议案;6. 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056,206.40元(含税),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7. 审议通过新增《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8.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变更,变更后年度投资计划总额预计为78,301万元;9.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