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的公司章程涵盖了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382,714元,注册地址位于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层。公司经营范围广泛,包括销售石油液化气及天然气、车用燃气气瓶安装、道路货物运输、化工产品销售、家用燃气用具销售及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管道工程建筑、管道运输、城市配送、加油站投资与管理、电动汽车充电桩投资与管理等。
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方式。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持续稳定,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每年至少分红一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需遵循法定程序。此外,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的监督检查。公司指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平台。公司章程还规定了修改章程的程序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