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作废议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根据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170%或多晶硅产量不低于22万吨。经审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741,051.84万元,较2021年增长未达170%;多晶硅产量为20.51万吨,未达22万吨,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532.8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继续依法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