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铝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审批不得开展。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仅限于规避商品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合约品种、规模与方向应与业务匹配,期限不超过相应期限。公司应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决策机构,需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审议。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或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超过一定比例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设立套期保值业务组负责具体操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业务的可行性、必要性和风险控制情况。公司应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信息,当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应及时披露并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