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制度)
董事会秘书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会议筹备等工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任时需向上交所备案并报送相关材料。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支持、配合其工作。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