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制定了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该制度适用于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一般无需审计,但在特定情况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通常无需审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需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提前泄露定期报告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问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并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和表决。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定期报告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得披露。公司还需加强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参与定期报告编制的各部门需按时提交内容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