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及时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并规定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时间要求。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重大事件,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还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披露程序,明确了重大事项的披露标准和时点。此外,办法对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信息保密、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