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并同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当情形。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21.77%,满足业绩考核要求。1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3,500股,963名激励对象满足全比例行权条件,合计可行权股票期权7,442,798份。因23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53人考核结果为“B”,共注销股票期权625,876份。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