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等。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等情形,未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不少于10天,并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综上,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