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2025年8月修订))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管理目的涵盖通过信息披露增进了解、完善公司治理、塑造尊重投资者的文化并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规定明确了禁止行为,如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信息等。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和监管部门等。沟通内容涉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和风险等,且需基于已公开信息。沟通方式包括公告、电话咨询、股东会、公司网站等。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渠道。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管理部具体执行。公司需定期培训相关人员并建立管理档案。规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