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等条件。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选聘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政策、流程及相关内控制度,提议启动选聘工作,审议选聘文件,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建议,并监督评估审计工作。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制度还规定了选聘程序、续聘、解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流程,以及监督和信息披露要求,确保选聘工作透明、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