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任家华))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任家华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不良记录等情况。任家华已同意出任该职位。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被提名人具备会计学副教授职称资格,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