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会秘书、核心技术人员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处理。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防止内幕交易。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指定媒体披露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重大投资、重要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等。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须按时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布。公司应关注媒体报道和股票交易情况,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原因。信息披露文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确保信息透明。公司应审慎处理暂缓与豁免披露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公司重大变化,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