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和行为规范。细则指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若出现特定情形,如违反法律法规或连续三个月无法履行职责,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具体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等。此外,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并查阅相关文件。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董事会秘书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