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权益,规范股东会运作。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根据特定情形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应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提前公告并通知股东。股东会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信息。股东可通过现场、网络等方式参会并投票,表决权按持股比例分配,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提供多种投票方式便利股东参与,确保会议合法有效。规则自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