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报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需按规补足人数。提名委员会负责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在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
选任程序包括与公司部门交流、搜寻人选、搜集背景资料、征求被提名人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候选人建议等。提名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作为重要档案保存,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