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需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和工作,审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委员会还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确保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