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保护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信息披露内容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在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泄露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须按规定格式和时间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重大诉讼等。公司应建立向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信息问询制度,确保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公司还应设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