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申剑光先生、高强先生、姚立杰女士的提名均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截至公告日,申剑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0股,高强先生、姚立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上述候选人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申剑光先生、姚立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高强先生尚未取得该培训证明,但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应证明,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申剑光先生、高强先生、姚立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