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302)发布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根据自查表,公司在合规性方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方面,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未包括独立董事,且激励对象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激励名单已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激励计划方面,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已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行使权益的条件,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未超过10年,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
披露完整性方面,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包括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权益数量及占比、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锁定期安排等。公司已说明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以及授予权益及行使权益的程序。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也已明确。公司还披露了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实施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变更终止条款、控制权变更等情况下的实施办法、权利义务及纠纷解决机制等。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竞争力。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各期归属比例不超过5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发表意见,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