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已离世及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作废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万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199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