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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维股份: 云维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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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维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就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8日决议召开,并于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发布通知,会议于8月25日14:00在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93号广福城写字楼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公告一致,由董事长刘磊主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4,216,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313%。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李先俊先生、李瑞云先生和蔡世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增补徐慧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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