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见证。
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14点30分在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通知提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方式、议案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名,代表股份631,728,752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97名,代表股份272,731,025股。会议还列席了公司现任在职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单独持有公司19.88%股份的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在会前提交了临时提案,内容为《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按规定进行了公告和审议。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