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律师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2年4月22日,巨一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2年5月20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3年5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2025年8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因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需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98,000股,回购价格为18.31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总额为1,794,380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20,800股因未达标而作废。律师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