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822.22万元,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目(三期)、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生产项目第二基地购置项目、新一代车载电源产品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6,626,119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宁川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25.48%的股份。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