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鼎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部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受财务部门领导。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决策与执行。
审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财务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部拥有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检查资料和现场、调查取证等多项职权。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编制审计计划、通知被审计单位、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撰写审计报告、审计回访和后续审计、审计资料归档。公司应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公司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不配合审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进行处理。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