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通润装备于2023年7月至2025年8月期间,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激励计划的各项议案,包括草案、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等。
2024年6月21日,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6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7月9日,股东大会同意此回购注销。2024年8月23日,公司再次决定回购并注销11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4年9月18日获得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决定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并注销2365750股限制性股票,同时调整回购价格。回购价格调整为首次授予部分9.48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授予部分同样为9.48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