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或相应比例董事或独立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资本运作项目,监督重大投资决策执行并向董事会报告。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战略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