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产安全。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除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时,也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定期披露对外担保情况,及时披露担保事项进展。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后,公司须与被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协议。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资料,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对违规担保行为采取合理措施,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