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等原则。出现重大差错时,由证券投资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责任追究情形包括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按规定流程操作、不及时沟通汇报等。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打击报复调查人等情况将从重处理;而对于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主动纠正错误等情况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必要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