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律所对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进行了审查。2022年6月6日和22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2022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2022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发行公告,发行总额14亿元,债券简称“正海转债”,于2022年12月12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15号》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有权在特定条件下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自2025年7月25日至8月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满足赎回条件,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2025年8月15日,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预计可能触发赎回条件。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律所认为公司已满足赎回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尚需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