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证券简称:格林美公告编号:2025-08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陈颖琪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陈颖琪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陈颖琪女士现为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集团法律总监兼公司秘书、晶泰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达维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小米集团、快手科技、亿咖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等机构职务。截至公告披露之日,陈颖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