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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 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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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细则适用于总经理班子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管理和全面负责。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等。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财务总监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活动,确保财务记录合法、真实、完整。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的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审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等事项。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形成决议后由相关负责人负责实施。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随时报告公司生产经营、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资产运作和盈亏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由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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