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完整披露。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相关人员。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会通知及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业绩预报修正、利润分配、股票异常波动、重大风险情况、公司名称或经营范围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再融资方案决议、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高管变动、重要合同签订、政府补贴等。
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事项当日应以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向董事会秘书通报,并提交书面文件原件至证券部。董事会秘书需及时向董事长汇报并分析判断是否需披露。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处罚。该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