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体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审计对象和时限、工作内容及程序。公司设立审计部,直接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配备不少于三人的专职审计人员,要求具备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内部审计部门需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确保其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涵盖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工作涵盖公司经营活动的所有业务环节,重点关注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审计人员需获取充分、相关和可靠的审计证据,并编制工作底稿,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制度还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检查财务活动、提出改进建议等。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步发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部审计人员需接受监督考核,对表现优异者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