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旨在规范信息披露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统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办法明确了重大事件的定义,即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主动披露可能对股东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或用于内幕交易。
信息披露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须经审计委员会审核。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需及时披露。公司应关注股票交易异常情况,并及时澄清媒体报道。
办法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和保密措施,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有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