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完整披露。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相关人员。报告义务人在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需第一时间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董事会报告。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股东会通知和决议、重大交易(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关联交易、重大诉讼和仲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公司业绩预报修正、利润分配、股票异常波动、重大风险(如重大亏损、债务违约等)、公司名称或经营范围变更、经营方针变化、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合同签订、法律政策变化、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
报告程序要求相关人员在知悉重大事项当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分析后向董事长汇报,并按规定公开披露。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该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