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23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陈海青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韶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备查文件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