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运营规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936.5412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制造、安装及销售,技术研发及服务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包括高纪凡、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等25名法人及自然人。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或减少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符合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变更需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