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接受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指派律师黄红娟、方磊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8月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已于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7人,代表股份311,123,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454%。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309,359,902股,反对1,715,384股,弃权48,700股。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59,902股,反对1,715,384股,弃权48,700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