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明确。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方案等。董事会审议批准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事项,需遵循特定标准和程序。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部分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董事长根据特定情形召集。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无法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文件保管,确保会议合法合规。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