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旭生物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22日14点00分在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577,5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192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