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力集团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日常经营活动,保护股东利益,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细则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每届任期三年,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审批部分交易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和重大合同执行情况。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业务管理并向总经理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等。高级管理人员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状况、重大合同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等,并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重大事项,形成决定并执行。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总经理违反规定致使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